□欣宇
最近,笔者的朋友称,自己的健身卡需要转让,但是必须向健身房交纳100元的转让费,而且事先并没有告知自己,这让他很生气。他认为,自己遭遇了不公平的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然而,因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强,维权底气不足,使得一些“霸王条款”大行其道。现实中,一些消费者认为经营者在消费前已经提示,或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自认倒霉;有的消费者认为维权时间长、成本高,耗时又耗力,让消费者望而却步;也有的因为消费者认为“霸王条款”有法律效力,从而放弃维权,客观上会纵容商家肆意妄为。由于经营者设置霸王条款的违法成本低,受到的惩罚轻,导致霸王条款横行。
笔者认为,首先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商家存在霸王条款行为,要责令整改或按规定处罚,还消费者一个消费公平。其次,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遭遇霸王条款要勇于说“不”,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的手段让使用霸王条款的商家受到应有的处罚,以后规避这种行为。如果无法与经营者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拿起法律的武器勇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