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兴 全媒体记者常龙)近日,我区修改出台了《残疾儿童康复新惠残政策》,其中两项内容的修改更加符合我区实际,修改后的政策在全省范围内救助年龄最宽、生活补贴标准最高。
记者在地区残联了解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修改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署办规〔2022〕18号),将“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8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更改为“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同时,《通知》将“到省内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每年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更改为“到省内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每年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为做好政策衔接工作,通知内指出:“5月30日后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救助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按照新标准实施康复救助。”
多年来,我区各级残联坚决按照党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切实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