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的一天中午12时20分许,加区消防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女子在光明辖区某小区房间内割腕,加区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现场未发现割腕等情况,疑似一女子服用安眠药,该女子已处于昏迷状态,民警第一时间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
经初步调查得知,轻生女子因感情纠纷与丈夫发生口角,一时想不开产生轻生念头,由于丈夫在外地消防工作,未在家中,于是联系加区消防大队同事请求帮助。光明派出所民警与消防人员对轻生女子进行初步急救后,民警时刻关注该人生命体征,由于轻生女子居住6楼,医护人员女同志又较多,抬担架下楼就成了问题,面对生命垂危的群众,民警们与时间赛跑,毫不犹豫地抬起担架并跟随120急救人员一起前往地区医院。经医院诊断,该女子服用了安眠药物,医生立即对该女子采取洗胃等抢救措施,女子经抢救已脱离了生命危险。急救医生说:“药物已融化,再晚一会儿可能就有生命危险,是你们人民警察救了她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