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孙扬)近日,地区医保局和地区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大兴安岭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要求我区各地公立医疗机构自6月2日起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3.2元,仅提供样本转运及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收费不高于每人份1.9元。
《通知》明确规定,各地下调后的价格是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最高限价,检测机构实际收费可以低于政府指导价,但不得上浮。核酸检测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并按混检标准收费,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
此外,为了切实降低核酸检测费用,《通知》还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不得收取挂号费、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标准,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杜绝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变相提高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收费等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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