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关系亿万中国人民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伟大实践中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大兴安岭是祖国北方生态屏障、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近年来,我区着力保生态、惠民生、促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在今年的第一次地区“两会”上,地委把加快地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步伐、争取获得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地市级命名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并谋划了七个生态主导型产业,为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兴安擘画了宏伟蓝图。
地委的决策部署就是人大履职的中心点和发力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律形式确立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各环节各方面,作出严格严密有针对性的规定,是一部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全面贯彻落实《环保法》,对于推动党中央、省委、地委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助力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意义重大。
为此,地区人大工委主动作为、尽力而为,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列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对行署及7个县(市、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以法律武器保护环境,以法治方式推动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法治力量助力我区早日进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行列。
坚持谋划在先 精心做好检查准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为确保执法检查收到实效,地区人大工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在“务虚”的过程中,亲自安排、悉心指导,并带头学习《环保法》,为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做出表率。准备工作实现了高效推进。
谋划工作“早”。早在去年底,在研究今年监督工作计划时,地区人大工委就把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监督计划。2月底,地区人大工委就启动了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安排环境资源保护和农业林业工作处(以下简称环资农林处)的同志深入行署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丰富自身工作思路,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功课。
落实工作“严”。为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特征,地区人大工委主要领导先后两次听取牵头部门环资农林处的工作汇报,特别强调“要准确把握执法检查和工作检查的区别,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开展检查,避免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同时,地区人大工委又先后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听取环资农林处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
制定方案“新”。地区人大工委在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时,既参照省人大常委会的方案,又体现大兴安岭的特色。省人大常委会方案重点检查内容为8项,地区人大工委结合大兴安岭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实际,将这一内容也作为一个重点,确定了9项重点检查内容。同时,结合林区实际,又将行署林业和草原局作为重点相关部门纳入其中。
检查培训“实”。为保证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地区人大工委在进行执法检查组成员业务培训时,严格落实主任要求,既认真学习执法检查的特征、主体、对象、性质和作用等知识,又对执法检查的各环节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使每一名成员都做到心中有数,为开展好执法检查奠定坚实基础。
营造氛围“联”。为配合地、县两级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地区人大工委环资农林处联合地委宣传部、行署生态环境局精心策划开展新闻宣传,从4月初开始,在《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开设了“环境保护法选登”“环保科普知识宣传”“主播说环保”等栏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环保法》,为开展执法检查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紧扣法律条文 彰显执法检查特点
4月18日,地区人大工委召开《环保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行署及相关部门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对地区县两级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提出具体要求,正式启动执法检查工作。
4月中旬至下旬,地区人大工委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主任、3位副主任担任组长,对7个县(市、区)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
“《环保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这项制度你们执行了吗?”
“执行了。我们每年都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认真落实常委会和委员们的审议意见。”
“还是这一条,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这个规定你们执行了吗?”
“没有。”
“为什么?”
“因为我们县没有发生过重大环境事件。”
这是第二执法检查组在呼玛县进行检查时,检查组成员和呼玛县主管副县长的一段对话。
“人大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须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检查。这一点要引起大家的注意。”
为严格落实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的上述要求,在进行实地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的每一名成员都牢记“依法”这个关键词,看一个项目或者一项工作时,不仅要看“好不好”,更加关注是不是“合法”,进行询问依据法条,指出问题对应法条,这种紧盯法律条文的检查,既有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增强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又促进了法律实施主体依法行政意识的增强。
不仅实地检查是这样,在执法检查准备阶段,地区人大工委就把“依法”检查作为核心要素,专门对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了执法检查的特征、主体、对象、性质和作用等知识业务培训。同时,为避免相关部门以工作汇报代替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还专门制作了汇报材料模板,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部门所承担法律职责、法律职责的履行和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的结构撰写,充分体现执法检查的特点。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 广纳各方意见
多见者博,多闻者智。
执法检查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地区人大工委在执法检查组人员组成上,除了抽调工委机关人员参加,还为每个组邀请了1名省人大代表、1名地直相关部门人员,到每个县(市、区)检查时,又吸收当地1名环保执法人员参加到执法检查组中来。
“在环保执法监督工作中,除要进一步加大地方人大、政府及生态环保相关部门内部监督外,还要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的监督,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典型案件,应该通过新闻媒介曝光,营造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舆论氛围。”漠河市人大代表说。
“我们依西肯乡农户养殖牛马1000余头(匹),到了冬季,养殖户都把牛马赶回各村自家饲养,白天再把牛马赶到村屯外放养,导致村屯人畜共行,影响村容村貌及人居环境。建议建设一个具备保温、饲料存储、粪污处理等功能齐全的冬季集中饲养的管理场所。”依西肯乡人大代表说。
“目前,我矿承担着古莲镇的供热、供水、环卫等工作,生活垃圾及污水需转运到漠河处理,运距长,转运困难,建议能否在古莲镇建设垃圾处理站和污水处理厂,实现就地消化。”漠河市企业代表说。
“乡镇一级政府没有承接生态环境工作的机构,行政执法赋权乡镇,相应配套措施未跟上,乡镇干部执法资格不具备,尚不能有力、有效行使行政执法工作。”呼中区生态环保执法人员说。
每到一地,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当地政府的工作汇报之后,还召开三级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执法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4个执法检查组共召开座谈会7场。
除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还注重发挥地直相关部门参加执法检查成员的专业和行业优势,针对某一项法律条文进行深入检查。
行署水务局的成员认真了解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河湖清“四乱”、污水处理等情况,与相关人员深入交流探讨,全面掌握情况,在进行执法检查的同时,还不忘指导工作。
地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的成员侧重检查农业农村环保工作,对耕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土地“三减”、粪污处理高度关注,在检查生猪屠宰场时,依法认真检查污水处理情况,详细查看蓄水池和处理记录,对工作高度负责任。
行署自然资源局的成员侧重检查生态修复工作,在检查中详细了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项目建设用地情况,并查阅相关的档案资料,依法核对有关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对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 增强人大监督质效
“提出正确的问题,往往等于解决了问题的大半。”
这次执法检查,地区人大工委把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增强监督质效的有力抓手,一方面,紧盯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给各县(市、区)的问题,要求各执法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全面了解各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问题整改;另一方面,规定各组在每个县(市、区)必查至少1个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项目点位,并要求各检查组成员不能只评功摆好,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
“同志,你们这片怎么这么大的煤烟味?”
“各家都烧煤,能没有煤烟味吗。”
“你们现在还燃煤取暖吗?”
“是啊。”
“要是冬天气压低,煤烟更重吧?”
“你关心这个干啥!”
这是第三执法检查组成员在漠河市西林吉镇暗访时了解到的情况。
如果说明查看的都是“好点”,抽查和暗访则是发现问题的有效途径。
这次执法检查,4个执法检查组共明查项目点位29个,抽查、暗访项目点位13个,除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外,共初步发现问题17个,其中抽查、暗访发现问题14个。
同时,为深入了解《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地区人大工委还专门印制了《环保法实施情况调查问卷》,面向机关干部、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普通群众进行问卷调查,4个执法检查组共发出、收回调查问卷210份。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绝大多数调查对象对我区的环境保护情况“比较满意”,而对公众环保意识、公民参与环境保护和垃圾处理的满意度较低。
对于发现的问题,各执法检查组均以初步问题清单的形式,在汇报会上正式反馈给了各县(市、区)政府,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第一执法检查组在加格达奇区反馈问题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地委的决策部署,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四个体系”的要求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持续跟踪问效,评估整改成果,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为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执法检查组在呼玛县、塔河县反馈问题时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推动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本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检验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标尺,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并要求当地人大常委会要跟踪问效,持续监督整改情况。
第三执法检查组在呼中区、漠河市反馈问题时强调,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对执法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严格对照法律规定进行逐条梳理,不讲客观、不讲条件,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第四执法检查组在新林区、松岭区反馈问题时强调,要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在整改问题中检验能力作风,在提能力、转作风中推动问题整改。
各县(市、区)政府对执法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检查结束后立即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并按照“四个体系”的要求,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整改时限。目前,7个县(市、区)政府均以文件形式通过当地人大常委会向地区人大工委反馈了整改情况。
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只是地区人大工委监督工作的其中一项,下一步工作中,地区人大工委将进一步发挥特殊林区环境下特殊权力机关的特殊作用,紧紧围绕地委中心工作,依法实施有力、有效的监督,为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实现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继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4月18日,地区人大工委召开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执法检查组检查垃圾处理情况。
企业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
(本版稿件和图片由地区人大工委环资农林处提供)
链接:
举报电话:0451-87212377
举报邮箱:hlj12377@126.com
微信号:大兴安岭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