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姚凯 全媒体记者赵保江)1月22日,2024年地区人大工委第一次会议召开。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刘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王加勇主持会议。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张晓晨,秘书长周明,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参加会议。
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蒋迎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瑞明,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刘兆达,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地区监察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地区人大工委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行署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与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地区检察分院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与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会议指出,2023年,地区人大工委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政治建设提上新高度;坚持思想引领凝聚精神力量,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取得新成效;坚持人大工作定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新举措;坚持深学细悟笃行,主题教育体现新特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工作展现新作为;坚持聚焦指导定位,代表工作凸显新亮点;坚持打造“七型”人大机关,自身建设实现新突破,为现代化新兴安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了人大贡献。
会议要求,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也是大兴安岭开发建设60周年、地区人大工委成立35周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及地委工作会议精神,协调推进“15113377”工作布局,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助力兴安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会上,张晓晨宣读了对“一署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周明宣读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地区人大工委委员的任免决定,新任职委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