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黄绍涵
2023年,我区民政部门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工作宗旨,聚焦群众关切问题、聚焦特殊群体,凝心聚力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用数据温暖特殊群体
关爱特殊群体,提高低保、特困标准。2023年,我区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689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1622元/人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全自理7554元/人年、半护理8154元/人年、全护理8754元/人年,持续保障城乡“一体化”成果,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取暖补助及价格临时补贴等全部实现参照城市标准执行。
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023年,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2023年9月,按照1110元/户的标准,为10314户城乡低保家庭、分散特困供养家庭发放取暖补贴1144.8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的压力。截至11月底,发放社会救助资金9532.74万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165.61万元,发放城乡特困供养资金1021.7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45.38万元。
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地区民政局制定下发《推进全区困难群众参加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方案》,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出资,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人口参加“惠民保”。2023年,各地政府已将资助资金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可惠及1.5万名困难群众。
用服务提高社工效能
2023年,我区积极发动社工站、社会组织及志愿者扎实开展“关心我的特殊困难老人邻居”志愿服务活动,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截至2023年11月,参与活动的志愿服务组织有32个,志愿者360人,受益人数2486人。
全面实现临时救助“全省通办”。取消临时遇困群众申请地限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临时救助“全省通办”政策群众知晓率,省内遇困群众在我区内均可提出救助申请,符合条件方可得到救助。截至目前,全区临时救助2666人次,其中“全省通办”救助7人次。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巡查900余次,救助35人次,实现安全救助。
提高社会工作效能。深入开展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目前,全区“僵尸型”社会组织已全部清理完毕。有效发挥慈善组织在“救急难”中的积极作用,地区慈善总会利用特殊困难救助资金孳息9.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9人,接收由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集的赈灾物品合计人民币20余万元驰援双城区万隆乡。全区新建社工站3个、社工室2个,截至目前,全区建成社工站18个、社工室11个,覆盖率达67%。
用实干提升服务水平
2023年,我区民政部门持续提升养老和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养老、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让百姓切实体会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逝有所安。
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成功申请松岭公办养老机构项目;为全区1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采购可穿戴监护器、老人电子门卡等400个智能化适老设备;对全区特殊困难老人实施探访关爱服务;对全区300名以上养老护理从业者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民政部门兼顾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统筹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成功与广东揭阳、北京清宸等有气候差异的城市签订旅居养老合作协议6份,将漠河市北极村张仲景养生院推荐为省旅居康养示范机构,打造兴安旅居康养品牌。
殡葬改革不断深化。推行生态树葬试点建设工作,在不改变林地草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国有天然林地内划定区域实施生态树葬,实现林地保护与生态树葬的复合利用。目前,共设计规划生态树葬园区4处,面积约60公顷,规划可利用树葬穴11300个,已为1000余位群众提供了生态树葬咨询服务,有14位逝者家属选择树葬方式安葬亲人,逐步解决逝者骨灰安葬问题。
社会事务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我区持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508元/人月~2167元/人月不等,超省标准30元~689元。截至2023年11月底,共为23名孤儿、4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助136.57万元。全区彩票销量3346万元,筹集公益金333.6万元,与2023年同期比增加455万元,增长率为15.74%。开展“福彩圆梦——情系贫困中学生”活动,为50名贫困初高中学生和孤儿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共计5万元。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我区民政部门聚焦民生关切,落实惠民举措,把民生清单变成“幸福答卷”。现如今,一项又一项民生工程正落地生根,一件又一件民生实事正开花结果……越来越清晰的民生图景正温暖着兴安百姓的心。
地区民政局开展“文明城市 你我共建”城乡治理专项行动。
王广平摄
地区民政局开展特殊困难老人探访关爱服务。 王广平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