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鄢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的规定,为落实好《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落实意见》中关于“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严格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地委任命的行署部门副处级以上工作人员,依法按程序进行宪法宣誓”的要求,6月2日,在北山宾馆五楼会议室庄严举行了行署及行署部门新任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范庆华领誓,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王加勇监誓,行署副专员、地区公安局局长赵清主持宣誓仪式。
地区领导蒋迎娟、吕英、黄志富、孙旭东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大兴安岭职业学院院长李国兴、大兴安岭技师学院院长李毅及行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并见证宣誓仪式。
宪法宣誓现场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场气氛庄严隆重。上午9时50分,全体人员面向国旗国徽,宣誓仪式在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在监誓人监督下,范庆华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2021年、2022年新任职的4名行署副专员和49名新任行署工作部门正、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全体人员用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坚定信仰和对人民的真挚情怀,彰显着履职尽责的使命与担当。